南宫28

农药残效期

    农药施用后,能够有效防治病虫草鼠所持续的时间,应称之为持效期,而不应称之为残效期。“残”字含有贬意,如残渣余孽、残羹剩饭,因此农药残留是人们不希望看到的现象,例如磺酰脲类和咪唑啉酮类除草剂在土壤中的残留时间很长,有的可达23年,而且连续使用还会在土壤中继续累积,因而极易对后茬敏感作物产生药害,造成减产甚至毁种。江苏省1994年推广使用胺苯磺隆防除油菜田杂草,使后茬1 333.4公顷(2万亩)水稻受药害,损失达数百万元,这种因药剂残留在土壤中所引起的药害称之为残留药害,用“残”字是正确的。

    农药持效期的长短与药剂性质和施药条件等因素有关,久效磷喷洒的持效期为710天,拌种的持效期可达30天左右;辛硫磷喷洒在作物表面上,受日光照射较易分解,持效期只有35天,若施于土壤防治地下害虫或拌粮食防治仓库害虫,因避免了日光照射,持效期就很长。由此可见,农药持效期的长或短,都不是缺点,它可为人们科学地选择、利用农药提供条件。对收获期短或直接食用的蔬菜、瓜、果、茶叶等作物,宜选用持效期短的农药,以减少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;对大田粮棉作物,宜选用持效期较长的农药,以减少施药次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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